国务院于今年2月发布的《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》(下称《意见》)称,“十三五”期间,中国将压减钢铁产能1亿-1.5亿吨。该政策能否达到预期的脱困效果,备受外界关注。
“我们在注重稳增长的同时,还应该注意市场倒逼机制的形成。”3月17日,冶金工业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郑玉春,在兰格钢铁网2016北京地区春季钢材市场形势研讨会上发言时表示,“只靠行政与法律手段,而忽视市场倒逼机制作用,去产能工作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。”
郑玉春认为,地方政府去产能面临两大阻碍,税收和人员安置。《意见》中提出用专项奖补资金用于对地方化解过剩产能中的人员分流安置,额度是两年1000亿元,而且不仅是煤炭和钢铁行业,“这样能落实到钢铁行业的资金,恐怕不多。”
“地方政府解决人员安置的根本办法是要发展替代产业,应该在这方面给予地方政府更多的支持。”郑玉春说。
去产能过程中还存在较大的金融系统风险。“最初曾想建议搞不良资产债券化,把不良资产打包上市,因为像上一轮那样搞大范围的债转股目前有一定的难度,主要是现在的债务成分相当复杂。目前已经有银行在尝试搞债转股,这是个好现象,但这并不是对所有企业都适用。”郑玉春称。
国金证券银行业分析师马鲲鹏告诉界面新闻记者,商业银行只会在有整合潜质的行业选择行业龙头进行债转股,而不会将其无限制推广到所有“僵尸行业”和“僵尸企业”。
更值得关注的是,仅依靠去产能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。一方面,去产能并不等于减产,例如去年河北省公布压减炼铁产能557万吨、炼钢产能630万吨,但产量却在全国产量普降的情况下逆势增产1.29%。事实上,对市场真正起作用的是产量,不是产能。
另一方面,郑玉春认为,去产能到一定程度后,只要有边际效益,去产能工作就会停止。“企业一旦有了效益之后,就没人关注去产能,整个行业只能在盈亏平衡点上下低效运行。”他认为,如果不解决企业盈利能力的问题,单靠去产能达不到脱困目的。
其实,早在2013年10月,国务院就已出台《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》。该政策的时效期同样是五年,因此目前依然在有效期内。其中列出三项目标,即产能规模基本合理、发展质量明显改善、长效机制初步建立。目前这三项均未达成。
面对国内钢铁产能严重过剩,《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》规定严控新增产能,但实际上这几年的产能不减反增。而发展质量与2013年相比未有改善,并且陷入全行业亏损。
“去产能的真正解决之道,是大范围兼并重组。”郑玉春认为,现在的竞争是完全自由式的竞争,是最低级的竞争,高一级的竞争叫垄断竞争,寡头形成后,通过调整自己的生产节奏可以控制市场的供需平衡,保证盈利。
2015年,中国钢铁产业集中度进一步下滑。粗钢产量排名前四家和前十家的企业合计产量占全国比重分别为18.5%和34.2%,分别同比下降0.1和0.8个百分点。
下滑原因一方面是前四家和前十家钢厂减产幅度分别为2.74%和4.27%,均高于全国2.33%的减产幅度;另一方面是重组后部分企业出现剥离,其中,宝钢退出宁波钢铁,武钢退出柳州钢铁,导致前四家和前十家钢厂产量比重下降。
马鲲鹏称,当前部分产能过剩行业(如钢铁、造船等)最大的问题并非产能过剩,而是产能过于分散,导致一系列的恶性竞争和产能分布不合理问题。
不过,目前企业并没有重组的意愿,也缺乏操作行业性重组的能力。郑玉春认为,眼下钢企的高负债率,或将成为政府行政力量之外的最大推手。
国内钢铁行业的负债率已经高达90%以上。“从股份角度讲,金融系统是钢铁行业的绝对控股股东。”郑玉春说。
马鲲鹏亦表示,“商业银行一直都有强烈的扮演产能整合者角色的诉求。通过在部分行业通过债转股化解潜在不良资产,正是商业银行实现产能整合者角色的关键一步。”
银行助推钢铁产业去产能,在国外已有先例。郑玉春称,1910年左右,美国钢铁行业进行大范围重组,推手便是大银行家。“后来美国几次大重组,都是华尔街在起作用。”
不过,郑玉春认为,中国更可能效仿的是日本模式,即政府主导、大企业实施。该模式对社会的冲击是最小,失业人数很少。“不过必须做好顶层设计,单靠企业、靠国资委、靠个别银行都做不到。”郑玉春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