项目编号 | GCXM-201801190052 | 项目版本 | 版本3 | 当前阶段 | 工程设计 |
所属行业 | 交通 | 业主类型 | 事业单位 | 权重 | 小型项目 |
工程类型 | 新建项目 | 采购情况 | 尚未开始采购 | 竣工时间 | 2018-10-12 |
区域 | 省份 | 山东省 | 占地面积 | 未知 | |
投资金额 | 2500万元 | 资金情况 | 部分到账 | 发布日期 | 2018-01-19 11:15 |
企业名称:宁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注册地址: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朝阳路
注册资金:——
企业负责人:罗士贞(局长)
公司主营业务:负责全县住宅与房地产业管理,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、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和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。拟订全县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;指导组织实施全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;拟订住房保障、廉租住房建设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;制定全县房地产开发、房产交易、房屋权属管理、商品房预(销)售、房屋面积管理、房地产评估、房产发证、物业管理、房屋征收拆迁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。负责指导全县城镇建设管理工作,负责县城区城市道路、桥涵、路灯、河道、园林绿化、公园、环境卫生、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、维护和管理;负责城市供水、节水、排水、集中供热、燃气等公用事业管理;负责城市公交候车亭的报批工作;负责全县风景名胜区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。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、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。指导全县建筑活动,指导监督勘察设计、招投标和工程监理活动;组织拟订工程建设、建筑业、勘察设计、装饰装修的行业发展战略、中长期规划、改革方案、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;组织拟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。负责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。拟订村镇建设政策并监督实施;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;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改善工作;指导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;指导全国重点镇和省级中心镇的建设。组织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、省、市标准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,组织制定我县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标准,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县统一定额;负责全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监督,组织实施公共服务设施(不含通信设施)建设标准,测算并发布本县工程建设指数及相关信息
企业网址:该公司企业网址正在建设中
公司背景:该单位属于政府职能部门,负责培育和规范城乡建设投融资市场。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的征收和管理;会同有关部门筹集城市维护建设资金,编制年度收支计划,经县政府批准后安排下达;监督管理城市建设维护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的使用;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概预算的监督管理。承担建筑及公用事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。负责对全县建筑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和工程建设施工质量的管理;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劳动保护和施工生产中的重大质量、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。承担推进建筑节能、城镇减排的责任。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,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,推进污水处理、垃圾处理、节水等减排工作;指导建材行业资源综合利用、结构优化;指导行业职工队伍的培训、继续教育工作和科技人才队伍及执业资格的管理工作;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。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交流与合作。承办县委、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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